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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 | 中考、小升初、幼儿园招生政策都在这里了!

2018-04-13 兰州晚报


中考招生政策将有六个微调

4月12日,兰州市教育局召开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发布了《2018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市中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招生政策予以公布。与2017年相比,我市中考的招生政策有六个方面的微调。其中,中考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与对口分配政策扩大比例对今年考生影响不大。从2019年起,中考的数学、物理、化学科目考试中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另外,2021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


六个微调

中考将有6个方面的调整


    据介绍,今年我市对中考招生政策进行了六个方面的变化与调整。


    第一、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班志愿顺序有微调。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和艺体班志愿从提前批次调整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班之后的第二批次。据了解,由于学生都希望先选择普通班,其次再选择国际班与艺体班,因此造成在提前批次的艺体班让考生难以选择。为了不浪费招生计划,今年的中考对此进行了录取批次上的调整。


    第二、普通高中增加了两个批次两个志愿的选择机会。一是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和艺体班志愿单独设为一个批次志愿;二是增加了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的补充志愿批次。


    第三、省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体育类考生科目Ⅰ最低控制线有调整。将省级示范性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的最低控制线从原来的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调整为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


    第四、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有调整。2018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继续保持60%不变,交大东方中学分配比例为20%,兰州四中保持40%不变。逐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2021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


    第五、2019年起,中考的数学、物理、化学科目考试中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第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时间有调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的时间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报名办法

4月25日起中考生开始报名


    今年的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5日-27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4月25日-28日。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并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力社会考生直接到所选的第一志愿学校报名。


    市教育局要求,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考试办法

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日至19日


    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日至19日。中考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


    根据中考的报名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考。我市的政策是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本市职业学校不受户籍学籍限制。


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6个批次14个志愿


    今年的中考生可填报14个志愿,其中,普通高中6个批次12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共计14个志愿。考生在考前一次性完成除征集志愿以外的所有志愿的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为: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班、小语种班、分校等特色班。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补充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中学和一般中学。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第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志愿学校是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批次录取。即,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划线办法

录取前先划“普通”、“省级”最低线


    今年中考录取时,我市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名额分配

择校生将不享受对口分配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一直受关注,我市2018年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仍然为招生计划的60%。我市规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同时,考生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艺体测试

艺体专业测试在中考后组织


    部分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的比例(兰州一中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美术特色学校兰州五十三中为20%、体育特色学校兰州六中为10%),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和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招收足球特长生,自主招生名额30人以上的招6名,自主招生名额30人以下的招2名。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科目Ⅰ的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省级示范性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的成绩最低可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6月23日-24日组织进行。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


民族考生

8所高中招收民族考生


    2018年,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批次录取

中考招生按批次进行录取


    我市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独划线,一校一线。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30%(其中,兰州一中为35%,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70%,兰州四中为50%);②统配志愿60%(其中,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20%,兰州四中为40%);③自主招生志愿10%(其中,兰州一中为5%);④统招第二志愿。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95%(独立高中和兰州六中为90%、兰州五十三中为80%);③自主招生志愿5%(独立高中和兰州六中为10%、兰州五十三中为20%);④统招第二志愿。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补录:各学校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


录取时间

各批次录取时间已定


    今年中考成绩7月3日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直接从报考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9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9日—1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2日22:00—7月13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17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


照顾政策

九类考生有照顾政策


    今年中考的照顾政策有九项。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今年的照顾政策分别为: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


    考生2017年3月3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获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含提名奖),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2017年3月3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奖项的考生将不再具备中考降分资格。有相关特长的考生可通过自主招生参加高中学校的录取;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初中“对口划拨”升学 划拨方案将于6月12日公布

与要参加中考的考生相比,小升初就显得轻松多了。根据今年我市初中招生方案,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凡兰州市2018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城市四区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将于6月12日统一向社会公布。


免试入学相对就近


    城市四区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本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本县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合理划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城市四区的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7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四类学生要统一调配


    城市四区部分小学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⑴2017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⑵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⑶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第⑵类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于6月6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⑶⑷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3日—15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⑶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⑷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民办中学40%派位录取


    各民办中学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每个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一所民办中学。当一所民办中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学校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其40%的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完成,其余60%的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完成。电脑派位由市区联合招办于6月上旬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各相关民办中学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幼儿园 未审批注册学前服务机构不得招生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4月12日,兰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全市幼儿园招生以文件形式进行规范。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公益普惠原则,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力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求。同时,照顾贫困家庭子女入园需求。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入园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办园性质、办园规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及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子女入园。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力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求。


 入园幼儿须年满3周岁


    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入园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幼儿。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本市户籍幼儿家长要携带户籍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房产证明;非本市户籍幼儿要持有户籍簿、辖区内居住证。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7月1-5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县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各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园性质、园所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不在册的学前机构不得招生


    幼儿园报名时,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现场等多种方式灵活报名。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严禁违规招生、虚假招生宣传等行为;招生不得与赞助费、特色班或实验班挂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凡未经审批注册的学前服务机构,一律不得招生。


来源:兰州晚报记者王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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